2017-04-2213:05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詐騙集團又有詐騙新招!這次目標瞄準從事兩岸三地經營企業的台商,以慣用的伎倆「假公安」單位手法行詐,因過程中不斷以「涉嫌收益糾紛」、「需全力配合偵辦、放棄帳戶管理」等話術恫嚇,嚇得許多台商紛紛打電話向「165」專線諮詢,且已有一名汪姓台商更被詐帳戶內的1300多萬元,刑事局今天呼籲台商多加留意、慎防受騙。刑事局表示,長年在中國經商的60歲汪姓台商,早在20年前便看準中國市場,將在在台經營多年的精油芳療事業轉移至中國及香港市場,近年來獲利可觀。上月間,汪某返台與家人團聚時,持有的中國移動通信門號接獲詐騙集團假冒香港灣仔入境處的「陳專員」來電,聲稱汪某於上海入境處申辦的港澳通行證涉及違法,並將電話轉接至自稱上海徐匯公安局的「白警官」,白警官核對汪某台胞證資料均無誤後,告知汪某在上海交通銀行的帳戶涉及境外犯罪案件,然後線上再轉接電話至「胡姓檢察官」。此時,檢察官告知違反「防範金融犯罪條例第3款第7條第2項-非法向群眾集資258萬人民幣」立即開了拘捕令,表明須汪先生繳交保證金以自清,若不配合將凍結汪先生在香港及中國的資產,並一併凍結台灣帳戶,而為取信,還將拘捕令以電子郵件寄給汪某。刑事局表示,當汪某表示人在台灣時,對方要求汪某請其在中國的台商朋友支援兌換人民幣匯款至指定帳戶,以利檢察官專案處理,等3天後查明汪先生如未涉此案,將「立即解凍退還」,汪某擔心遭受不明之冤,遂於1週內請台商友人協助陸續將他帳戶內存款匯款7次人民幣共290萬餘元,折合台幣約1300萬元,惟苦苦等待數天後未曾再接獲中國檢調單位電話,匯出款向早已不知去向,才驚覺遭詐。警方呼籲,現行檢警不可能用email傳送公文或電話做筆錄,更遑論監管帳戶或繳交保證金以利偵辦,台商及其眷屬多加留意此等詐騙手法,若有疑問應掛斷電話後親自向台灣或當地警方諮詢,不要輕信對方在電話中的話術及轉接電話,也可利用電話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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